Saturday 12 July 2014

禁煙區

我認同衛生部最近指政府準備將大道R&R休息站的有遮蓋空間,包括食堂、廁所、休閒處列為禁煙區的決定,因為這將進一步阻止煙民吸煙,打造健康的社會。

目前國內禁煙的地點,包括公開的娛樂場所、醫院或診療所範圍、擁空調系統的餐館或商店、公共車輛或車站或飛機場、部長憲報指定的建築物、所有政府建築物範圍、公共集會的建築物內,包括教育場所、兒童看顧中心、學生巴士等。

根據2011年全球成人吸煙調查顯示,我國有23.1%的成人是煙民,即470萬國人是煙民;最年輕的煙民從12歲開始就吸煙,年齡介於12至15歲之間及女煙民也有不斷增加的趨勢。

因此,禁煙區進一步擴大,相信將有助煙民減少吸煙。

除了個健康問題,吸煙另一害,是拖累一個人的經濟,甚至是家庭的生活開銷,因假設一名煙民月入2000令吉,每天消費一包20支售價12令吉的香煙,一個月下來,香煙錢多達360令吉,即佔收入的近20%。

家庭經濟不好,接下來引發的問題,則是下一代的教育問題等,因此當中的骨牌效應,不可不防。
香煙是人類健康的第一殺手,無論吸煙者本身,或是煙民四周的二手煙無辜受害者,都對身體造成極大傷害,禁煙的政策相信可帶給社會正面的影響。


當然,既然衛生部將會“包辦”執法,即取締違規的吸煙者,當局便要確保執法官員都能做到到位的執法,而不是雷聲大雨點小,最后好的政策,成了拖累人民與政府的繁文縟節。


執法官員要堅持清廉與盡責,透明的執法與罰款制度,讓人民心服口服,這樣執法的效率才事半功倍。


我也提醒,由于在禁煙區吸煙被取締的煙民,最低罰款是250令吉,最高是500令吉;若煙民拒絕繳付罰款被提控上庭,可面對罰款最高1萬令吉或最高2年監禁的刑罰,因此最好“好知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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