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26 April 2014

伊斯蘭刑事法

我認為,大馬社會必需堅決反對伊斯蘭黨提呈落實伊斯蘭刑事法的私人法案。 行動黨有38國95州議席,在505獲得過半華、印裔支持,他們口口聲聲說的阻止伊斯蘭國,建立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結果在民聯內,竟然不敵只有21國85州的伊黨所提出的伊斯蘭刑事法,這是不可理喻的。 行動黨應是民聯老大,如果行動黨不能遊說就要離開民聯。 全國人民應該了解,伊斯蘭刑事法是非常嚴重和危險的課題,會導致修改國家憲法的課題,人民必須了解落實刑事法的結果和后國皆不堪設想。 我認同馬華及其他華基政黨,在伊斯蘭刑事法上的立場,即伊斯蘭黨聲明將在國會提呈私人法案,以便尋求在吉蘭丹州落實伊斯蘭刑事法,這是馬來西亞立國以來一次極其嚴重的憲法危機。 大馬憲法保障各族各宗教的自由,這不應該被挑戰。 而且,行動黨在2013年大選時,極力為伊斯蘭黨塗脂抹粉,為伊斯蘭黨意圖推動建立伊斯蘭神權國和落實伊斯蘭刑事法,極力的辯解和護航,甚至口口聲聲拍胸膛保證伊斯蘭黨絕對無法落實伊斯蘭刑事法,但是如今看來一切都是謊言。 事實是,行動黨雖是民聯主要的盟黨,但根本無法影響伊斯蘭黨任何決策。 還有,伊斯蘭黨執意在國會提呈落實伊斯蘭刑事法的私人法案,對於行動黨像霧又像花的回應,除了已故前主席卡巴星立場較為鮮明之外,伊斯蘭黨根本沒有理會他們。 最近發生在雪州,有關聖經公會宣佈從雪州搬遷至吉隆坡,顯示行動黨當家不當權,保護不了非穆斯林的權益和福祉,這對一直宣稱宗教自由的大馬來說,是一項沉重的打擊。 伊斯蘭黨要提呈落實伊斯蘭刑事法的法案,是在給巫統設下陷阱,但在任何情況下,大馬華社都要拒絕它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