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24 June 2013

在社交媒體應小心發言


  隨著警方和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針對日前在面子書發表不尊敬國家元首的言論展開調查,已再一次提醒使用互聯網,特別是社交媒體的公眾,要在網上小心發言,因為網上的自由言論,也是被法律所監督,而不是任由我們隨便發表不負責任的談話。
 
  我們可以用高速大道的交通來比喻為互聯網的情況,即只要我們遵守法律,不超速、不違規、不影響他人的性命安全,我們是擁有一百巴仙自由在大道上行駛的。

  但是,如我們在高速大道上不理會他人性命安全,任意飛馳及超速,甚至是違例駕駛,我們就將會被對付;因此,我們身為負責任的互聯網使用者,不應該猶如“無牌司機”,不懂交通規矩,魯莽駕駛,危害他人。

  國家有憲法保障每個人擁有發言的權力及自由,但個人權利不能超越群眾的權利與國家和社會的安全;更重要是破壞容易,建設難,人民應該珍惜國家一路來辛苦的建設,包括各族之間的團結與和諧。

  大家要明白,目前並不是只有大馬向在互聯網發表不負責任言論者採取行動,甚至是象微自由及民主的美國,也同樣會監督互聯網,以揪出企圖通過互聯網破壞國家安寧的不法分子。

  我建議,學校或家長應該時常灌輸年幼的子女,不要太過依賴互聯網,而且在使用互聯網時也要更加警惕,不要沉迷。

  互聯網是無國界,但它不是沒有法律限制,只要涉及誹謗和煽動,甚至是罪案等,都會被對付。

  最重要是,在使用互聯網時,也不要盡信它的內容,以免被一些不負重任的人士操縱,在互聯網上煽動仇恨和企圖摧毀國家長久以來建立的和平與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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